定义
SRP,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:
- There should never be more than one reason for a class to change.
应该有且仅有一个原因引起类的变更。(如果类需要变更,那么只可能仅由某一个原因引起)
问题由来
类T负责两个不同的职责:职责P1,职责P2。当由于职责P1需求发生改变而需要修改类T时,有可能会导致原本运行正常的职责P2功能发生故障。
解决方案
遵循单一职责原则。分别建立两个类T1、T2,使T1完成职责P1功能,T2完成职责P2功能。这样,当修改类T1时,不会使职责P2发生故障风险;同理,当修改T2时,也不会使职责P1发生故障风险。
示例
- 如果一个接口包含了两个职责,并且这两个职责的变化不互相影响,那么就可以考虑拆分成两个接口。
- 方法的职责应清晰、单一。一个method尽可能制作一件事情。changeUserInfo()可拆分为changeUserName()、changeUserAddr()….
说到单一职责原则,很多人都会不屑一顾。因为它太简单了。稍有经验的程序员即使从来没有读过设计模式、从来没有听说过单一职责原则,在设计软件时也会自觉的遵守这一重要原则,因为这是常识。在软件编程中,谁也不希望因为修改了一个功能导致其他的功能发生故障。而避免出现这一问题的方法便是遵循单一职责原则。虽然单一职责原则如此简单,并且被认为是常识,但是即便是经验丰富的程序员写出的程序,也会有违背这一原则的代码存在。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?因为有职责扩散。所谓职责扩散,就是因为某种原因,职责P被分化为粒度更细的职责P1和P2。此时,按照SRP 应该再新建一个类负责职责P2,但是这样会修改花销很大!除了改接口 还需要改客户端代码!所以一般就直接在原有类方法中增加判断 支持职责P2;或者在原有类中新增一个方法来处理职责P2(做到了方法级别的SRP),
例如原有一个接口,模拟动物呼吸的场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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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序上线后,发现问题了,并不是所有的动物都呼吸空气的,比如鱼就是呼吸水的。
修改一:修改时如果遵循单一职责原则,需要将Animal类细分为陆生动物类Terrestrial,水生动物Aquatic,代码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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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UT,这样修改花销是很大的,除了将原来的类分解之外,还需要修改客户端。
修改二:直接修改类Animal;虽然违背了单一职责原则,但花销却小的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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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修改方式要简单的多。但是却存在着隐患:有一天需要将鱼分为呼吸淡水的鱼和呼吸海水的鱼,则又需要修改Animal类的breathe方法,而对原有代码的修改会对调用“猪”“牛”“羊”等相关功能带来风险,也许某一天你会发现程序运行的结果变为“牛呼吸水”了。
这种修改方式直接在代码级别上违背了单一职责原则,虽然修改起来最简单,但隐患却是最大的。
修改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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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修改方式没有改动原来的方法,而是在类中新加了一个方法;虽然也违背了单一职责原则,但在方法级别上却是符合单一职责原则的,因为它并没有动原来方法的代码。
好处
一个接口的修改只对相应的实现类有影响,对其他接口无影响;有利于系统的可扩展性、可维护性。
问题
“职责”的粒度不好确定!
过分细分的职责也会人为地增加系统复杂性。
建议
对于单一职责原则,建议 接口一定要做到单一职责,类的设计尽量做到只有一个原因引起变化。
只有逻辑足够简单,才可以在代码级别上违反单一职责原则;只有类中方法数量足够少,才可以在方法级别上违反单一职责原则;